
據昨日財新及諸多媒體的報道,騰訊旗下NFT數字藏品平臺“幻核”業務被曝即將停擺,包括裁撤團隊、調整業務方向等,原因是規避政策風險。
幻核是騰訊內部孵化的NFT發行平臺,2021年8月2日正式上線APP,后順應監管風向,自3月22日起平臺內所有NFT相關字樣調整為“數字藏品”。目前,幻核也是國內最大的數字藏品平臺。
2022年Q1,騰訊凈利潤下滑超兩成,這是連續第三個季度下滑,馬化騰也曾表示,面對行業挑戰,公司實施成本控制措施,調整部分非核心業務有助于在未來實現更優化的成本結構。而財新的報道則稱,“監管不允許二級市場交易,因此并不能孵化出類似國外OpenSea的NFT交易所,國內聯盟鏈的空間很有限”。
而在此前不久,上海市政府印發的《上海市數字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中,對于數字經濟發展提出新要求,將數字新產業、數據新要素、數字新基建、智能新終端等板塊作為上海發展數字經濟重點布局的領域。同時,因包含“NFT”、“數字資產”、”數字金融”、“區塊鏈”等字眼,而引發了市場關注。
然而事實上,我國的NFT、數字藏品概念的語境與范圍,與海外有極大不同。普遍意義上的NFT,包括多個層次的內涵及系列鏈路。它不是“幣”,但又與交易相關聯,且價值可能隨時間的推移發生巨大變化。如果不恰當地將其對應到金融領域,IIR認為,也許我們可將NFT喻為:類似股權這樣的“非標產品”。
NFT的規范與監管,國內外均處探索階段。美國如今已將NFT應用于競選活動,而NFT在國內,則似乎將更多匹配我國“文化數字化戰略”領域的數字藏品/數字資產。
不過,就目前我國數字藏品平臺的發展數量及速度、底層區塊鏈技術的分散程度看,在明確邊界、鼓勵發展的原則下,技術共識與規范,也似乎應盡快落地。
什么是「普遍意義上」的NFT?
NFT 全稱Non-Fungible Token,依托的是區塊鏈防篡改、可追溯等特性,屬于區塊鏈通證的一種,有唯一性、不可分割、不可篡改、所有權可管理(可擁有、可轉讓)等特點。
有關NFT的最早發源說法不一,但獲得公認的是,2021年是NFT的爆發之年。在疫情及貨幣超發的背景下,傳統投資失去吸引力,人們開始將眼光更多投向看似“藍海”的領域。
2020年,數字藝術家Beeple從2007年開始每天作圖一張、最終5000張圖片拼接而成的NFT作品《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被佳士德以6924.6萬美元的天價拍賣,此后NFT徹底破圈,各路明星、球星、藝術家等,紛紛通過各種平臺發布NFT。
NFT,目前國內常被稱為:非同質化代幣。但IIR更認同的概念是:非同質化權益憑證/證書。因為NFT表示的是數字或物理資產所有權的數字證書,表現為區塊鏈上一組加蓋時間戳的元數據,其與存儲在網絡中的特定數字內容,具有唯一且永恒不變的指向性,該元數據顯示為存儲特定數字內容的具體網址鏈接或一組哈希值(區塊鏈標識)。憑證與區塊鏈上的智能合約相關聯,能夠記錄關于該特定客體的初始發行者、發行日期以及未來的每一次流轉信息。
正如美國國會研究服務局(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簡稱“CRS”,成立于1914年,是美國國會體系內一個單獨的部門,就國會議員感興趣的主題撰寫權威、客觀、無黨派的分析性報告,為國會的立法及監督過程提供協助)7月20日剛剛發布的一篇NFT的報告中說指出的,NFT的背后,包含兩層概念:NFT項目客體(NFT item,未存儲在區塊鏈上的項目客體,IIR基于自身的理解,在本文中,項目和客體又界定為兩層含義,具體見下文說明)以及NFT元數據(NFT metadata,即存儲在區塊鏈上,對應底層項目位置信息、所有權及交易信息等的元數據)。
簡單而言,一個NFT“項目”,如一個藝術家的一個作品,可能會有多個“客體”(比如發行了40張相同圖像的NFT),但每一個NFT項目“客體”,背后都是一個獨一無二的NFT元數據。
大多數用戶在專門的NFT市場購買NFT,但由于區塊鏈有限的存儲空間和高耗能,NFT項目客體本身(如一個圖像或mp3音頻文件),實際存儲在鏈外。
而用戶通過上傳NFT項目“客體”的數字文件,經智能合約(一種自動執行的合約,可在沒有第三方服務的情況下交換金錢、財產或其他有價值的物品,是位于區塊鏈上特定地址的一組代碼行),將這個NFT項目“客體”被記錄(minted)在區塊鏈上,而同樣記錄在區塊鏈上的NFT元數據(NFT metadata),則代表了一種“憑證”,一個攜帶價值的數據單位(NFT的價值由人們支付它的意愿決定。證書/憑證(Token)本質上并無價值,它只是記錄在區塊鏈上的數據)。
CRS報告中,展示了其對于NFT交易全過程的理解與示意,同時以《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這部作品為例,拆解了NFT item與NFT元數據兩個層次的概念內涵。
如此再看,普遍意義上的NFT,確實并不是一種“幣”,或“加密數字貨幣”,加密貨幣所映射的鏈下資產是同質化的,可等額分割,但NFT的底層資產
(如一幅數字畫作)
卻無法像加密貨幣或貨幣的計量一般,進行等額分割,它代表的是區塊鏈系統之外的一類有“現實價值”的權益,不是“幣”,但又與交易相關聯,且價值可能隨時間的推移發生很大變化。
NFT為數字內容的確權及流通,帶來顛覆性變革。如果對應到我們金融市場上的產品概念進行或許不恰當的類比,IIR認為,也許我們可將NFT喻為:類似股權這樣的“非標產品”。
上海支持的,或許是怎樣的「中國版NFT」?
NFT是數字資產的新形式。由于NFT在國際上仍屬新興事物,在數字資產的范疇都尚無公認說法的背景下,目前,包括活躍度最高的美國,NFT的監管也尚處探索階段。
2022年3月,美國總統簽署行政命令(見下段表述),旨在解決數字資產及其底層技術的潛在風險。同期,司法部審理了一起利用NFT進行投資詐騙的案件(涉及100萬美金);2022年4月,全球稅務執法主席聯盟(,Joint Chiefs of Global Tax Enforcement)發布了如何識別利用NFT進行洗錢和其他非法用途的公告。
大衛·漢密爾頓《什么是數字資產》一文中,加密數字貨幣(如比特幣)、數字代幣(如以太幣)、數字穩定幣(如USDC等)、NFT、虛擬房地產等,都被界定為數字資產,而在2022年3月9日,美國總統拜登簽署的關于《關于確保負責任地開發數字資產的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on Ensuring Responsible Development of Digital Assets)中,有關數字資產的范疇包含法定數字貨幣、數字穩定幣和數字代幣等。沒有使用加密科技或區塊鏈科技的資產,如銀行系統內的資金,被歸類為“電子資產”,排除在“數字資產”范疇之外。(本段信息源自公眾號:秦朔朋友圈:《數字藏品:內涵、風險及監管建議》,作者關皓騁)
甚至,在美國,NFT還已被用于競選籌款。在明尼蘇達州、加利福尼亞州、亞利桑那州和威斯康辛州,競選候選人已經通過NFT來鼓勵捐款,吸引支持者,建立代幣持有者社區來安排競選活動。截至2022年5月,聯邦選舉委員會(FEC)還沒有發布正式的指導意見,但聯邦選舉委員會有專員表示,使用NFT符合現有的法律法規(本段信息源自CRS)。
而在我國,NFT所對應的邊界則有明顯不同。2013年到2022年,國家頒布數個重要政策,對比特幣、虛擬貨幣、“挖礦”及防范虛擬貨幣炒作等方面,出臺過多個通知(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印發《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2022年4月13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聯合發布了《關于防范NFT相關金融風險的倡議》(以下簡稱《倡議》),《倡議》首次對NFT給予了官方承認,作為一項區塊鏈技術的創新應用,在豐富數字經濟模式,促進文創產業發展等各個方面,都呈現出一定的潛在價值。但同時,明確否定了證券、保險、信貸、貴金屬等金融資產作為其權益價值映射的底層資產,簡單而言,就是“去金融化”,遏制NFT金融化、證券化的傾向。
目前在“NFT”這個詞不常被提及的國內,其主要對應的概念是“數字藏品”,年初冬奧會期間NFT發行和藏品熱銷,普及了全民對藏品的認識,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的意見》,為我國數字藏品市場的健康發展指明了方向。
據7月6日國家新聞出版署科技與標準綜合重點實驗室區塊鏈版權應用中心主編的《數字藏品應用參考》所述,我國的數字藏品定義以作品為核心,以版權為基礎,以網絡出版物為依據。數字藏品利用區塊鏈技術,錨定作品生成鏈上唯一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數字憑證,不可篡改、不可拆分、限量發行,目的是實現作品真實可信的數字化發行、收藏、使用和流轉。
數字藏品在海外通常表述為“有收藏價值的NFT”,而對于中外在數字藏品與NFT的區別上,人民網文章曾概括為以下三點:
1、國外的NFT基于公鏈,公鏈對所有人開放,任何人可參與、讀取數據、發送交易等。最核心的特點是不受管理,不受控制,沒有任何人或者機構進行監督。而國內的數字藏品(NFT)運營在聯盟鏈底層的區塊鏈技術之上,只對特定的成員開放,相較而言,有了更高的準入門檻以及安全性(根據接入所需獲得的開放許可程度,區塊鏈可大致分為三類,公鏈、聯盟鏈、私鏈)。
2、在發行藏品的內容上,國外的NFT沒有經過版權審核,國內規范的數字藏品必須要經過內容審核才能上鏈進行發布。
3、國外的NFT是把一個作品或者某個虛擬的東西進行代幣化,傳遞的不是真正的數字文創作品、數字版權作品的價值。國內的數字藏品通過利用區塊鏈可溯源、不可算改、公開透明的技術手段,將文化要素進行流通,使得數字文化產品、版權作品的價值進行錨定,傳遞的是數字文化要素的價值。
從目前我國數字藏品的發展圖譜看,數字藏品的應用方向已逐漸滲透到藝術收藏、美術作品、音樂、文旅、娛樂、文化IP、餐飲、購物、體育、票務等諸多領域(7月11日,作家馮唐也發布了首個數字藏品“春風十里不如你”,在百度希壤商城、小度尋宇正式發售,限量2000份,上線即售罄)。主要涉及到的參與主體類型有:發行方、版權方、底層技術(區塊鏈)及數字藏品交易平臺。
雖然我國的數字藏品市場發展剛剛起步,但從目前的平臺數量和發展速度看,確實也頗為壯觀。據元飛船數藏艦統計,截止今年6月22日,國內上線的數字藏品平臺已達681家,而自今年3月開始,已連續3個月每月新增平臺超過百家。這意味著,近幾個月,平均每天都有3到5家新平臺上線,這樣的熱度,加之還未健全的政策及監管體系,當然也增加了市場風險。
面臨激烈的競爭,除騰訊幻核可能面臨變化外,7月以后,已有魔元數藏、穎境等小型數藏平臺關閉寄售市場,甚至有上市企業旗下數藏平臺宣布停止運營,如6月27日,恒生電子旗下數藏平臺“予藏”宣布關停業務,并以“原價回購”方式進行清退。
2022 年 2 月 8 日,《基于區塊鏈的數字藏品服務技術框架》 國際標準項目(該項目由騰訊牽頭,聯合螞蟻集團、信通院、北京郵電大學、之江實驗室等產學研機構共同提出)在國際電信聯盟(ITU,負責信息通信事務的聯合國專門機構,屬政府間國際組織,成立于1865年5月17日,目前有193個成員國,900多個部門成員、部門準成員以及學術成員,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相關會議上獲得立項通過,該標準將對基于區塊鏈的數字藏品服務的技術架構、技術流程、功能要求和安全要求等進行規范,促進全球范圍內對于藏品服務框架的認同共識,促進數字藏品規范化應用。
結合我國數字藏品嚴防炒作,未開放二級市場交易(部分平臺開設了轉贈功能)的特點,再回到近期上海市政府的《規劃》,IIR認為,《規劃》里有關NFT的著力點,應該還在于支持“龍頭企業”發展底層技術(區塊鏈技術),以及“區塊鏈+”的數字資產確權及交易平臺建設(雖然全文并未給出“數字資產”的范圍界定或定義)。
如,《規劃》中的“支撐工程”第(四)點——區塊鏈技術應用與產業發展工程部分也提到,“爭取國家級區塊鏈新型融合基礎設施“星火·鏈網”骨干節點落地建設,承擔國家區塊鏈創新應用試點任務(2021 年 12 月,中央網信辦、中央宣傳部、國務院辦公廳等 17 個部門和單位發布《關于國家區塊鏈創新應用試點入選名單的公示》,公示名單 共 15 個綜合性試點單位(地區)、164 個特色領域試點單位擬入選,覆蓋實體經濟、社會治理、民生服務、金融科技等四個大類 16 個領域),推動靜安區建設區塊鏈綜合試點城市,推動市大數據中心、上汽集團、上海期貨交易所等在“區塊鏈+政務服務”“區塊鏈+制造”“區塊鏈+金融”等領域打造標桿應用,形成相關規則規范。”
問題:開發平臺眾多,技術平臺分散
據國家新聞出版署《數字藏品應用參考》,截至其發布,國內發行數字藏品平臺數量已突破700家。其中,央媒、國資、上市公司背景的平臺作為主導龍頭,也各有不少,且因各家開發的“數藏”產品屬性不同,特征不同,人群不同等,采用的區塊鏈技術也有所不同。
具有央媒背景的數藏平臺有7家(靈境·人民藝術館、時藏、新華數藏、豹豹·青春宇宙、人民科技數字藏品平臺、光明藝品、元什);具有國資背景的數藏平臺超過20家,其中,國資主導/控股如Hi元宇宙(陜西旅游集團)、虛獼數藏(杭州金融投資集團)、友盾數藏(中國農發重點建設基金)、中體數藏等;另有超25家數藏平臺具有上市公司背景,如阿里拍賣、鯨探、靈境文化、魷物,幻核、TME數字藏品、百度超級鏈數字藏品、小度尋宇、靈稀、網易星球數字藏品、芒果數藏平臺等。
而再從另外一層——數藏平臺的底層區塊鏈技術來看,國外多“公鏈”,國內多“聯盟鏈”,但就IIR綜合查詢各大數藏平臺背后的區塊鏈平臺,可以窺探出,目前多而分散。值得注意的是,由國家信息中心、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紅棗科技有限公司在2020年共同發起和建立的BSN鏈,主要應用在聯盟鏈之間的鏈內數據互通,即在合法合規、符合監管的前提下,將多個聯盟鏈的數據接口進行打通,使各區塊鏈的運行效率大大提高,更加具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