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認為虛擬貨幣不靠譜的話,那么說明你還沒有見過NFT。
10月9日,香港蘇富比拍賣行舉行了秋季拍賣,參拍的有羅丹等藝術大師的名作。不過,這次的買主們似乎對藝術的熱情有所下降,這些大師的名作或流拍或撤拍,成交的作品價格也低于預期。
在這場拍賣會中,最耀眼的商品要數一段1分32秒的《花樣年華》片花,從160萬港幣的價格起拍,最終以428.4萬港幣的高價成交(約合人民幣355萬)。
這段片花之所以能以如此高的價格成交,一方面是因為其中的畫面都是此前從未公布的,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它有一個特殊的身份——NFT。
所謂NFT,指的是“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和加密貨幣類似,是一種基于區塊鏈技術的產物。
所謂同質化代幣,指的就是比特幣這類加密貨幣,礦老板手上的一枚比特幣和馬斯克手上的一枚比特幣沒有任何區別。而NFT,則類似現實的貨幣,都帶有自己的編號,因此具有不可分割、不可替代的特點。世界上不會有兩個相同的NFT,就像不會有兩張相同編號的人民幣一樣。
NFT最早脫胎于加密貨幣以太坊。2017年,以太坊上線了一批名為CryptoPunks的像素頭像,每個頭像都有隨機生成的特征,總量1萬個,并且沒有重復,開通了以太坊錢包的用戶都可以免費領取并自行交易。
隨后,一個名為Cryptokitty的小游戲開始在以太坊社區流行,擁有兩只及以上的貓就可以“配種”出新的貓,如果培育出稀有特征就可以賣出更高的價錢。這吸引了無數人入局,他們用以太坊買“種貓”,將培育出的貓賣出后再買礦機繼續挖礦,“套娃”的局面就由此形成了。
今年8月,NBA球星斯蒂芬·庫里又讓NFT為廣大球迷所熟知。庫里將自己的Twitter頭像換成了一只猴子,這只猴子來自Bored Ape系列,該系列是一組猿猴主題的頭像,同樣具有隨機生成的特征,限量10000只。庫里的這只具有“僵尸眼”和“粗花呢套裝”兩種稀有屬性,其出現概率分別為3%和1%。
可能正是這種稀有性吸引了這位金州勇士的當家球星,最終他花了55個以太坊,約合18萬美元的天價將其拍下。而為了讓自己的這只“寵物猴”不感到“寂寞”,他又花費1.8萬美元給這只虛擬猴子買下了一只豹紋“陪伴犬”。
除了這種隨機生成的虛擬物品之外,NFT還進入了其他領域。由于NFT的不可復制性,它也開始被用于繪畫、音樂等藝術產品的版權標記。這次拍出的《花樣年華》片花就是首個電影NFT作品。
此外,最近爆火的“元宇宙”概念也頻繁和NFT聯系在了一起。想要組成元宇宙,經濟系統是不可或缺的一環,這意味著需要貨幣和商品,能為虛擬物品賦予“價值”的NFT自然就被視為元宇宙最理想的創收模式。
就連金融行業似乎都已經開始認可NFT。今年8月,美國信用卡公司VISA就以15萬美元的價格收購了CrytoPunks編號為7610的NFT作品。同時,他們還表示要讓粉絲參與到加密商業中。
NFT似乎已經儼然成為了經濟發展的新方向。
但冷靜下來想想,NFT還存在很多顯而易見的問題。最明顯的就是:它看起來毫無意義。
當我們在買NFT時,我們到底買到了什么?一份獨一無二的作品嗎?但NFT“原作”和“仿品”之間的差距并不似名畫真跡和印刷品之間那般明顯,或者說完全沒有差距。你花了大價錢買到的作品也可以被任何人下載、復制和上傳,不會有多少人有閑情逸致去翻文件的源代碼,確認這幅作品的“主人”到底是誰。
換句話說,購買NFT,很大程度上是購買了一份吹牛的權利,但是,誰在乎呢?你會在聚會上亮出你的社交賬號頭像,然后說“我擁有這個頭像”嗎?你要解釋你的頭像是經過標記的,所以就有“價值”了嗎?
本質上說,NFT滿足的是一種生物的原始欲望:標記主權。但小狗狗抬腿就能做到的事情,智慧遠超出狗的人類為什么要付出不菲的金錢呢?
同時,NFT在版權上也并沒有起到很多人預期的積極作用。
很多人認為NFT可以讓一些藝術創作者獲得收入,畢竟如今圖片可以在網上自由地流通,但創作者往往得不到補償。而NFT可以明確作品的版權,讓創作者得到收入,形成良性循環。
但如果你真的想要一幅完全屬于自己的作品,為何不去找創作者約稿?如果你真的關心創作者的收入,為何不直接打賞?通過NFT拐彎抹角地“幫助”創作者意義到底何在?
而NFT本身也遠不似設想的那般美好。
NFT有一個很致命的問題,那就是就目前的情況而言,根本無法保證將一幅作品標記并以此盈利的就是原作者。
事實上,已經有很多創作者表示,自己創作的作品被他人擅自做成了NFT牟利。此前甚至還出現了能夠自動標記推文、圖片的機器人賬號。
如今的NFT不但沒能成為版權的保護區,反而為版權剽竊提供了便利。受害的創作者們在網絡上的控訴沒有得到平臺的回應,自然也不會有人賠償他們的損失,他們能做的反抗也僅限于將自己的社交賬號設為私密狀態。
除了創作者們的心血之外,平時每個人發布的照片都可以被標記成NFT,換句話說,個人的生活和隱私都有可能在不經允許的情況下被出售,光是想到這種可能性,就已經讓人不寒而栗了。
NFT和加密貨幣緊密相連,二者目前都處在監管的灰色地帶。這自然符合一些人“去中心化 ”的訴求,但對于更多普通消費者來說,在一個監管缺失的領域,一旦賭徒心理和物以稀為貴的本能被別有用心的人煽動,那等待著我們的只有收割的鐮刀。
事實上,我們根本不需要NFT,我們也不會從NFT中獲益,它能帶來的唯一價值就是一句蒼白無力的“這個NFT屬于我”——但你不覺得這個理由真的很可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