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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會問我:怎么保證你的觀點是正確的。
其實筆者提出觀點之前,腦海中已經存在許多個猜想,這就是胡適名言的前半句“大膽假設”。
之后,筆者會對這些猜想進行論證,尋找“黑天鵝”來審視自己的猜想,如果出現一個反論那么這個猜想就被證偽并拋棄,或者說前提條件不完善。
這就是那名言的后半句“小心求證”。
比起“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很難得,因為人類的本性就是對自己的既定思維過于寬容(or自信),對于和自己預期不符的觀點又過于苛刻。
我非常認同羅翔老師的觀點,我們首先要承認自己的有限性,要承認自己會有偏見,這樣的思想會幫助我們自省和寬容。
筆者提出觀點前會做一輪自我批判,正反方案例和數據都會搜集,以求剔除一些錯誤論點。
這樣雖然做不到100%正確,但盡可能保證方法論的可靠性。
說回web 3.0等新事物,經過相關的分析研究,筆者認為:“web 3.0是未來”和“web 3.0是騙局”都是沒有經過小心求證的觀點。
其實回顧歷史可以發現,新事物誕生時總是會伴隨著騙子,2000互聯網泡沫中有撈一批就跑的騙子,但也誕生了一批踏實穩健的IT支柱,改變了我們的生活。
鄧小平指出:“打開窗戶,新鮮空氣會進來,蒼蠅也會飛進來。”
那么怎么分析新事物是未來還是騙局?一個很簡單的方法:找出黑天鵝,也就是反例,或者說證偽。
比如筆者寫的《“去中心化”是web 3.0的核心理念嗎?》就通過案例告訴大家,“去中心化”在中國法律上不合規,在海外技術上做不到,在邏輯上“去中心化”的理念與“中心化”的元宇宙矛盾……
web 3.0領域的很多宣傳,都能找到相應的“黑天鵝”新聞來證偽。下面,筆者就以NFT(Non-Fungible Token)為例,談談幾個常見的“NFT特征”與相應的黑天鵝事件。
在寫之前筆者要聲明:誅心論是不可取的。
筆者不會提出“你是web 2.0既得利益者or老頑固,不接受社會進步的NFT”和“你是NFT從業者,為了飯碗你會鼓吹NFT不公開NFT缺點”這種誅心論,我只會列舉案例和數據。
NFT是非同質化的嗎?
寫這個題目,也許會有人會說:作者你是不是傻了?
NFT,非,同,質,化,代,幣,不就是非同質化的嗎?
但實際上有不少NFT明顯是同質化的,比如國內一些機構發行的數字藏品,圖片完全一樣,僅僅是編號不同。
這算不算同質化呢?
如果不算,那編號不同的鈔票是不是也不算同質化?
如果說這是國內機構不懂NFT瞎胡搞,只能是半同質化NFT,即所謂的SFT(Semi-Fungible Token),國外的才是真·NFT。
那我們就要談談NFT界大名鼎鼎的CryptoPunks了(下圖)。
CryptoPunks這個NFT,基本上是NFT報告繞不開的一個作品。在大多數的報告里,這些NFT是獨立的、不可互換的。
在大多數人的意識中,用戶所擁有的也是一個個獨立的圖片,就像是孫宇晨擁有的這個。
但實際上,CryptoPunks 的合約地址中并沒有這樣一個小圖片,那CryptoPunks如何確定圖片的所有權?
CryptoPunks所有的合約中,有imageHash這一同樣的函數。
"ac39af4793119ee46bbff351d8cb6b5f23da60222126add4268e261199a2921b",這便是由整個 10000 張 CryptoPunk 圖片拼接而成的一張大圖的哈希值。
注:哈希值相當于文件的指紋,文件只要發生任何修改,哈希值都會改變。
密集恐懼癥慎看哦,就是下面這張圖,地址是:
https://www.larvalabs.com/public/images/cryptopunks/punks.png
這張圖片目前保存在CryptoPunks的官方網站上,用戶可以自行下載該圖片,并計算其哈希值,并與鏈上的哈希值進行對比以驗證圖片的真實性。
而投資者買的NFT頭像,實際上是一個編號,它代表了你購買的圖像在這張圖上的位置。
比如0號頭像,金發少女。
就是第一行第一列。
說白了,CryptoPunk也是同一張圖片的不同編號版本,只不過它規定了這整張圖片上哪一塊屬于你。
但這種規定其實很薄弱,因為這些小圖片上并沒有數字,也沒有規定數字排列是“Z”字模式還是“N”字模式。
以現代中國人的觀點,肯定是“Z”字模式,因為這符合我們的閱讀習慣。但阿拉伯人和日本人可不這么想,他們可能更認同“N”字模式(如下圖)。
說句題外話,CryptoPunks這樣的數字排列,說明創作者可能不是日本人或者阿拉伯人。
而且,以CryptoPunks這種一張圖片上規定了編號就能算非同質化?
這讓我想起了連體鈔。
平心而論:這種以編號定位,所有權模糊的資產,真的值得投資嗎?
從資產角度來看,我想各位買房的時候,肯定不會用這么模糊的編號來表示房屋在小區的位置。
而且,我們順著CryptoPunks的那張密集恐懼癥大圖去思考,也能發現另一個矛盾:
NFT是不可拆分的嗎?
NFT不可拆分嗎?
很顯然,CryptoPunk擁有者所持有的那一個個頭像,是那張punks.png大圖拆分后的圖片。
除了CryptoPunks這種被拆分擁有的數字資產,還是一種是本來就是分散的數字資產,就是著名的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
大家看的一般是那張拼接后的大圖。
但實際上這幅圖局部是這樣的,主題、尺寸、技法都不一樣。
這幅大圖本身就是由小圖拼接的,所以它本身就是可拆分的。
不過,從一些奇妙的行為來看,買下《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的Metapurse基金,有點兒醉翁之意不在酒。
該基金此前曾在2020年12月以相當于 220 萬美元的價格從 Nifty Gateway 買下 Beeple的20件加密藝術 NFT,然后2021年1月發了一個B20 的加密貨幣,代表這20件作品的部分所有權,總量一千萬個,發行價是 0.36 美元。
換句話說,B20是把Beeple那20件NFT所有權拆分后的FT,而且是同質化的。
之后的B20就開始了它的表演。
在佳士得《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拍出6934萬美元天價的那段時間,B20這個加密貨幣也在那一段時間直接沖到23.62美元,之后一路下跌直到跌破發行價來到0.2美元。
B20的漲跌情況如下圖所示,它最輝煌的時刻,與6934萬美元天價NFT的時刻有莫名的重合。
B20的漲跌與天價NFT結合在一起看,難免會讓人有些奇怪的想法。獨立博主 Amy Castor 提出過一些質疑,比如B20的持有比例,這里就不展開講了,各位可以看圖和原文。
原文:https://amycastor.com/2021/03/14/metakovan-the-mystery-beeple-art-buyer-and-his-nft-defi-scheme/
不過,B20對本章節的最重要意義是告訴我們:NFT也是可以“所有權拆分”的形式變相拆分成FT的。
有人提出可拆分NFT(Fractional NFT)概念,設計了ShardingDAO拆分解決方案,用戶可將 NFT 進行碎片化,每個 NFT 碎片(Shard)都代表 NFT 資產所有權的一部分。
可是可是,你把NFT拆分了,那不就成了一堆加密貨幣的集合了嗎?
這所謂的NFT特征“不可拆分”也有NFT違反了。
甚至有人提出把拆分后的CryptoPunks進一步拆分,這就有點兒行為藝術。
其實,把權益進行拆分公開發行,那就是股票,而股票作為金融是需要嚴格監管的。
早期股市由于缺乏監管出現過許多亂象,了解香港證券市場歷史的人,再看看現在的幣圈、NFT圈,難免會感到一絲“親切”。
夏蟲不可語冰,泡沫這種東西,只要時間拉得夠長,總是要破的。
也有可能是還沒遇到那顆釘子。
1973年3月9日,恒生指數沖上了1774.96點的歷史新高,無數人在一片歡騰聲中站上山巔。3月12日周一,香港股市因發現3張合和實業的假股票開始暴跌。
當手中持有的權利證明可能為假,股民對股市的信心被摧毀了。
回顧香港歷史,再看看你的那張NFT合約,它能清晰地表示你的所有權,還是會成為那張刺破泡沫的“釘子”——假股票嗎?
這就要說到唯一性這個問題。
NFT是唯一的嗎?
前面提到鈔票,每個鈔票都有一個唯一的號碼,這個號碼就是區分這個鈔票是你的鈔票還是我的鈔票的重要依據,從這個角度來看鈔票也是NFT。
如果出現同號的鈔票,對整個金融系統是災難性的打擊,鈔票會失去民眾的信賴。
部分NFT中也用一個編號來確認權屬,就是哈希值。
前面提到,CryptoPunks的合約是聲明投資者對CryptoPunks那張大圖的哈希值擁有權利,這就像銀行聲明你對某一串編號的鈔票擁有權利。
但問題是,分散化的區塊鏈可不像中心化的銀行用國家信用做擔保,阿貓阿狗都可以站出來聲明。
這里出現第一個問題:區塊鏈平臺可還沒有這些中心化的組織,以太坊也許聲明你是這個哈希值的所有者,但在別的區塊鏈平臺認定B是這個哈希值的所有者,這個矛盾怎么解決呢?
這就出現了兩張同樣的鈔票,而且沒法驗證真偽,A銀行說這張鈔票是我們的α客戶的,B銀行說這張鈔票是我們的β客戶的,那么這張鈔票還唯一嗎?
這其實就需要一個中心化的機構來處理,但NFT提出的口號就是“去中心化”,So……
而解決問題的跨鏈技術還在開發中,可能有一天實現,也可能在“去中心化”的理念下永遠都不會實現。
既然不同區塊鏈會有這個問題,那么同一區塊鏈是不是就沒問題?
錯,同一區塊鏈也會有這種問題。
《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和CryptoPunks一樣,是以哈希值指向數字藏品,但實現方法略有區別。
在《The hitchhiker's guide to NFTs》一文中,對這種指向有詳細的描述。
原文:https://wasteofserver.com/nft-exactly-as-they-are/
這里做個簡單介紹,佳士得官網提到這個數字藏品有一個“40913”的Token,這個“40913”的Token代表的哈希值指向一串JSON數據。
而這段數據里包含《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縮略圖和原圖的地址和哈希值,他們的關系大概如下圖所示。
比起CryptoPunks直接指向文件的哈希值,《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的這種指向更模糊,這就是像聲明你對一張小紙條擁有所有權,而小紙條上寫著,你對某張鈔票有所有權。
如果我找來一張草稿紙,寫上我才是這張鈔票的擁有者,其實也是可行的。因為只要隨便改動一個像素或標點符號,文件的哈希值就發生了變化。
比如,《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這段JSON數據包含一段描述“I made a picture from start to finish every single day from May 1st, 2007 - January 7th, 2021. This is every motherfucking one of those pictures.”
如果我們更改最后的那個句號為感嘆號,哈希值就變了,在區塊鏈上就不會出現“哈希值相同”這樣的矛盾,除非有人工干預。
但是從權屬上出現了權屬矛盾,因為從字段數據來看,它們最終都指向了《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那張圖片呢。
而且,用字段數據來確定權屬,目前沒有法律來進行相應的保護,也許未來會有,但最核心的問題是:以哈希值作為確權工具并不合適。
一個很明顯的原因:哈希值的唯一性由于過于嚴格,容錯性很差,缺乏作為確權工具的價值。
如之前所言,做出任何微小的修改,哈希值都會發生改變。
如果鈔票有哈希值,那么只要它彎折了或者缺了一個角,它的哈希值就變了。如果房子有哈希值,那么只要隨著時間發生了老化或腐蝕,它的哈希值也變了。如果人臉有哈希值,你臉上長了個痘,哈希值就變了,通不過以哈希值為算法的人臉識別。
但現實中我們對唯一性的要求,其實是留有一定的容錯性的,即使是保存極佳的藝術品,也會隨著時間發生改變,這不否認我們承認其唯一性。
優秀的小說被被抄襲被洗稿,我們也不要求完全一致才能認定抄襲。
2021年12月,數字藝術家Lois van Baarle表示:在全球最大的NFT市場OpenSea上她發現有132件有關她的NFT藝術品正在出售,都是未經許可的。
Lois van Baarle認出自己的作品是靠哈希值嗎?當然不是。
別人把Lois van Baarle的原圖上傳區塊鏈,哈希值獨一無二且與原圖哈希值相同,這是唯一的不假,但這是經過Lois van Baarle許可的嗎?
顯然不是,這是盜版。
如果我在Lois van Baarle的作品上改變了一個像素,哈希值改變了且是獨一無二的,然后把文件上傳區塊鏈,這個作品是唯一的嗎?
顯然也不是,很明顯這是抄襲。
以此類推,我們能發現把哈希值作為唯一性是很荒謬的:在保護商標唯一性時,我們也不會以哈希值這么嚴苛的標準進行判定。
哈希值這種唯一性,看似嚴密無懈可擊,但無法起到任何實際意義,反而等于告訴大眾,它無法保護你的唯一性。
那么,如果不用哈希值,而是用網絡存儲是否能解決這個問題?
這就要提到NFT“去中心化”這個理念的可行性了。
NFT能去中心化嗎?
去中心化方面,NFT在web 3.0中并不特殊,別的web 3.0有的問題它也有。
別的web 3.0沒有的問題,他也有。
比如NFT所對應的數字資產(比如圖片)限于成本和技術往往是不上鏈的,而是存儲在鏈外,這就導致一些NFT的存儲是在中心化的服務器上。
在“DeFi之道”的《淺析不同 NFT 數據存儲方法的優缺點以及未來展望》一文中分析了NFT數字資產的存儲情況:
總結一下,交易量排名前100的NFT合約中,48%的數字資產存儲在去中心化的IPFS上,而39%的數字資產則儲存在中心化服務器中。
換言之,這39%的NFT就沒有做到所謂的“去中心化”。
那存儲在IPFS上的數字資產呢?
先說IPFS(星際文件存儲系統,The InterPlanetary File System)。
IPFS是一種點對點的分布式文件系統,有點兒類似于BT下載(BitTorrent),這個技術的確有許多值得研究的地方,也有一些暢想空間。
但目前來看IPFS有安全性差、穩定性差、上傳·讀取效率低等問題,導致沒有大規模應用的商業價值。
很多文章列舉的IPFS的優點,實際上并不現實。
比如一些文章說IPFS的文件分布在各個電腦里,所以沒有丟失的可能,我用人話幫各位捋捋他們的觀點:
“那些異地備份的商用服務器很容易關閉,一旦關閉你的數據就沒有了,而我們的IPFS數據分散在張三李四王五的電腦里(也可能這三臺全是李四的電腦),他們的電腦會永遠給我們提供存儲空間,歐耶!”
你想想BT上那些陳年老片的下載速度就知道這觀點靠不靠譜了。
其他很多問題是也從邏輯上出現了矛盾,比如防范惡意節點和建立核心節點,但這不就是“中心化”嗎?
但IPFS提倡又是去中心化,so……
這就好比一個城市的同類產業往往會聚集在一起,就像深圳華強北和義烏小商品城,但如果非要把這些店鋪分散開,其實效率是降低的。
就算IPFS是分散的,它同樣也有受到51%攻擊的風險,無法保證數據的安全。
如果鏈下存儲的數據失效,在鏈上所保存的 NFT 所有權憑證,只是一張廢紙。沒錯,這就是NFT的另一個核心缺陷:雖然區塊鏈是不可篡改的,但鏈下的數據是可篡改的,最終導致NFT的不可篡改性遭到質疑。
NFT是不可篡改的嗎?
鏈下存儲型NFT不可篡改的只有所有權憑證,但不是資產本身,如果資產篡改了,所有權沒篡改又有什么意義呢?
2021年3月,一位名叫neitherconfirm的加密藝術家在OpenSea上出售了26種彩色玻璃風格的人物和動物面孔的NFT,然而沒過多久購買這些NFT的投資者發現,他們買的這些圖片變成了地毯圖片。
這里藝術家借用了地毯(rug)在加密貨幣或DeFi中的特殊含義:“Rug Pull”是指加密貨幣發起者突然放棄一個項目卷款逃跑的意思。
這個案例也告訴各位,所謂的NFT的“不可篡改性”有多么脆弱。
結語
NFT的其他特點,例如“可追溯性”也往往在現實中無法實現。由于匿名性和交易成本過低,NFT可以轉手成千上萬次,最后面對浩如煙海的交易數據,其實就是不可追溯的。
從目前大部分的NFT案例來看,說“NFT是騙局”也沒什么問題,就跟說“印度人能吃辣”沒問題一樣。甚至對于NFT的誕生原因,筆者有一個猜測,但這就是誅心論,這里就不講了。
但是,筆者也從極少數的案例中,發現了NFT的價值,只要你不拘泥于那些已經被筆者證偽的條條框框,NFT是可以創造價值、帶動社會發展的。
不過那就是下一篇文章的話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