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日,周杰倫在社交媒體上發文稱自己的NFT被盜了。據悉,周杰倫被盜NFT屬于當下圈內最火項目之一無聊猿游艇俱樂部(BAYC),按當前價格計算,該NFT價值超320萬元人民幣。
一、什么是NFT?NFT是“Non-Fungible Token”的縮寫,通常被翻譯為“非同質化代幣”。《韋氏詞典》對NFT給出的定義:a) 無法復制、替換或細分的唯一數字標識符,該標識符記錄在區塊鏈中,用于證明真實性和所有權(特定數字資產及其相關的特定權利);b) NFT代表的資產。如果你看了上面的定義還是感覺云里霧里的話,我再來跟你分享一下陳序老師(國內最早一批NFT藝術品拍賣顧問)給出的定義:“NFT是在數字世界里標記數字資產獨特性的合約”。合約,其實就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合同。從合同主體來看,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合同主體涉及甲方和乙方,而NFT這個合同除了甲乙雙方之外,還有一個監督合同履行的第三方, 這個第三方就是區塊鏈。此外,在某個NFT所代表的資產沒有被賣出之前,乙方是不特定的,如果有人通過交易購買了某個NFT所代表的資產,那么他就自動變成了NFT合同的乙方,并受這個NFT合同條款的約束。從合同內容上看,NFT合同的合同條款除了商品名稱、商品描述、商品價格等常見的合同條款之外,后續針對這個商品的每次交易(包括交易對象、交易價格等)也都會自動記錄在這份NFT合同上。根據NFT交易平臺LOOKSRARE顯示,周杰倫持有的NFT從周杰倫地址轉出后,短短1個小時內便多次轉手,并分別以130 ETH、155 ETH 的價格轉手交易。以當前ETH(以太幣)價格計算,周杰倫的被盜的NFT價值超過5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超320萬元。因為NFT具有“非同質化”的唯一性,使得其近幾年在藝術品市場找到了絕佳的應用場景,可以利用NFT對數字化藏品的所有權進行確權,而一旦所有權得到了確認,這些數字化藏品就不會再受到網絡上復制圖像的困擾,從而具備了商業價值。在2021年3月11日,一件名為《每一天:前5000天》的NFT數字畫作在佳士得拍賣行以6934萬美元的價格成交。
二、NFT的法律性質從我們上面介紹的NFT定義來看,NFT所代表的資產應當屬于法律意義上的“財產”。雖然與傳統的網絡游戲道具、Q幣等存在明顯差異,但NFT所代表的數字資產也應當被視為一種廣義上的網絡虛擬財產。雖然我國目前并不存在專門針對NFT的相關法律法規,但也還是可以找到原則性的規定。在民法方面,我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在刑法方面,NFT所代表的資產也符合“管理可能性、轉移可能性、客觀價值性”這三個刑法所保護的財物的特征,因此,如果加密虛擬貨幣以及NFT數字資產的財產權遭到不法侵害也是受我國《刑法》所保護的,具體可能會涉及盜竊罪、詐騙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等罪名。 三、NFT的法律風險盡管NFT所代表的數字資產屬于網絡虛擬財產,但為了遏制加密虛擬貨幣、代幣的投機炒作之風,我國金融監管部門近兩年陸續出臺了包括《關于防范加密虛擬貨幣風險的通知》和《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等一系列金融政策文件。上述文件主要明確了以下幾點意見:(1)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2)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3)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于非法金融活動。(4)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活動存在法律風險。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涉嫌破壞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上述文件出臺后,我國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已有多個法院判決涉及加密虛擬貨幣的合同無效,僅有個別法院認可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屬于“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并在一定限度內保護了虛擬貨幣以及NFT數字資產持有人的財產性權益。也正是由于金融監管的原因,目前國內互聯網平臺上推出的數字藏品項目雖然也可以被稱為NFT,但和國外的NFT存在較大的差異。雖然二者在技術層面較為類似,但國內平臺只允許用戶購買數字藏品,并不提供數字藏品的交易服務,更不允許使用虛擬加密貨幣購買數字藏品,這樣也就守住了監管層劃定的底線。然而,那些瘋狂搶購數字藏品的用戶又有幾個人是為了自己收藏而去購買的呢?事實上,通過非正規渠道來轉賣數字藏品或者通過其他形式沖抵(法幣)債務的人不在少數。參與這種見不得光的NFT交易會面臨什么法律風險?再把上面那4點重讀一遍就好了。此外,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NFT的持有者在絕大部分情況下并不享有底層資產的版權。我們以國內的數字藏品為例,在購買須知中一般都會注明“除另行取得版權擁有者書面同意外,用戶不得將數字藏品用于任何商業用途”。
總結一下:1、NFT是在數字世界里標記數字資產獨特性的合約,可以利用NFT對數字化藏品的所有權進行確權。 2、NFT所代表的數字資產應當被視為一種廣義上的網絡虛擬財產,但考慮到我國金融監管的相關政策,國內用戶參與境外NFT交易以及通過場外交易炒作國內平臺發行的數字藏品均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