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五月份不久前,香港著名樂團Beyond組員搖滾教父黃貫中,再度進行了一件推動音樂圈時尚潮流的事情,黃貫中最新歌曲和元宇宙行業結合在一起,變成了第一位音樂專輯全部最新歌曲根據NFT方式發售的華語樂壇音樂圈歌星。
提到黃貫中很有可能大伙兒還不是尤其了解,假如說他們的簡歷那樣大伙兒就熟識了,黃貫中于1985年添加中國香港熱血傳奇樂隊組合Beyond,為該樂團的主音吉他手做兼職演唱者,并獻唱了《大地》《愿我能》《逝去日子》等膾炙人口的歌曲。據了解,此次在NFT上發售的歌曲《彗星》為黃貫中沉寂多年前的又一佳作,而且去除其一直廣受好評的搖滾樂音樂,做為藝術家的黃貫中為該最新歌曲制作了高達五十多張封面圖,換句話說發售的2000份《彗星》NFT將以完全不一樣的歌曲加手繪畫方式展現,而《彗星》與頂尖音樂NFT服務平臺HamroniXX協作,將根據HarmoniXX服務平臺發售。
早就在2021年NFT爆紅以后,便有許多知名人士知名企業或者流行組織添加到NFT跑道,相比先前走紅的微信頭像和數字藝術品,音樂類NFT實際上發展更晚,但針對NFT音樂的市場前景或許是更為明亮。早就在上年年2月,國外D3lau便開辟先例,變成第一個以NFT方式售賣音樂專輯的音樂家。自此歸屬于音樂NFT的時期全面啟動,如The Weeknd、Shawn Mendes 等著名的時興藝術家也添加音樂NFT行業,甚至是美國嘻哈教父3Snoop Dogg也是立即公布準備將其音樂公司打導致 NFT 音樂公司。
NFT為什么可以在音樂圈一呼百應,甚至是讓全部造型藝術屆都前赴后繼的添加,并且想要購物的群體都是日益增加。實際上歸根結底,NFT和音樂銷售市場的融合造福到音樂自身、藝術家甚至是消費者。從上世紀乃至到21世紀迄今,大家針對音樂的需求量真的是源源不絕地,這也是大家休閑活動中比不缺乏的一部分,但直到現在有關音樂的侵權行為都從未停止過,所以才音樂自身來講,NFT做為虛擬貨幣新時代的產物,其非單一化貨幣的特性含有區塊鏈技術,特有性,不能偽造和可追溯性都特別好維護了音樂的著作權。而針對藝術家們根據售賣音樂NFT在保護自己的權利與此同時可以立即得到很多盈利,對作者來講順理成章是十全十美 。而針對粉絲,利用身體力行去適用自己喜歡的藝術家都是無可非議,而且你所選購的每一份全是含有數字記憶法獨一無二的并不是更為有意義嗎?此外還可以運用NFT數字貨幣急速簡單的特性,可以直接在銷售市場上對這一音樂NFT買賣交易,假若該NFT走紅在適用超級偶像的與此同時得到很多的盈利那不是更為極致?
在在今年的4月份,幣安網服務平臺的CEO趙長鵬就在自己社交網絡平臺上親身為音樂NFT賣貨。常常上也快速得出反映,NFT或許是重新組合或是再現音樂交易最好的方式,它克服了傳統式音樂發售流程繁雜并且容易被侵權行為的缺點,針對音樂銷售市場來講NFT很有可能是重構她們容光的正確方式!